为充分发挥智库平台决策支撑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2025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要求,凝聚全省“三农”研究优势力量研究谋划乡村振兴领域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为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强省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经研究,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课题申报。有关情况如下:
一、课题选题方向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湖北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设置研究课题,强化实地调查,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力争形成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进湖北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决策参考。课题选题简要说明如下:
(一)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的内涵特征和路径选择。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是省委着眼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三农”工作重要部署。课题研究需重点梳理新时代“鱼米之乡”的内涵特征,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挑战和存在的问题,探索聚力支点建设,构建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的目标思路及实践路径。
(二)湖北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障碍与突破路径研究。农机装备是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支撑。当前,湖北农机面临多重结构性矛盾,农机装备发展滞后难题亟待破解。课题研究需厘清湖北农机装备发展的现状与面临阻碍,对比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农机装备发展经验,探索提出湖北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的突破路径。
(三)湖北高标准农田“建管用”协同机制创新研究。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压舱石”。要发挥高标准农田长久效益,建好是基础,管护好是关键,利用好是根本,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利用长效机制至关重要。课题研究需深入剖析湖北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省内外建设经验,探究建设、管护、利用等环节的协同机制创新路径。
(四)推进湖北秸秆综合利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课题研究需深入分析湖北秸秆综合利用背景和已取得成效,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借鉴先进地区做法,从政策优化、技术创新、产业培育等维度提出对策建议。
(五)营商环境赋能湖北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现实挑战与实践路径。202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营商环境优化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释放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保障。课题研究需分析湖北农业营商环境现状,探究当前面临的现实挑战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借鉴先进地区做法,探索以营商环境赋能湖北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路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依托单位应为中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从事软科学研究工作的人才团队和基础条件。不接受无依托单位的自然人申报申请。
2.课题申请人要求对选题有相当的研究基础,对现实情况有深入的了解。申请人应组建课题研究团队,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方案。不能实质性承担和负责组织、主持课题实施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有相关职能部门同志全程参与研究工作的优先。
(二)申报材料
课题申请人下载填写《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2025年度重点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A3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送(寄)至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秘书处,电子版(word格式)发至联系人邮箱。
(三)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申报材料寄出的,以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助额度
获准立项的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不少于5万元,经立项后拨付课题经费。
四、课题管理
1.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3-6个月,课题负责人完成任务书规定的研究任务,并严格按时限要求提交成果,最终成果应包括研究报告(不少于1.2万字)和择要(3500字以内)。完成课题研究后,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组织专家开展课题评审验收。
2.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秘书处负责对课题研究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对进度严重迟缓或因主观原因导致课题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经审定可撤销课题并收回资助经费。
五、其他说明
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对课题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课题负责人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在报送湖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之前不得公开发表。若后期需要出版(发表),应报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同意,并在显著位置标明“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2025年度重点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未经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南湖大道5号
联系单位: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秘书处(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
邮编:430064
联系人:胡世霞027-87380179,13317167407
邮箱:hbsxczxyjy02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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