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有100多年历史,最早可上溯至二十世纪初,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南湖农业试验场,始建于1950年成立的中南农业科学研究所,是国家建立的六个大区农业科研机构之一。1978年更为现名。作为全省农业科研的主阵地、主力军,主要从事农业科学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促进农业发展等工作,研究领域涉及全省农业各个方面。
全院设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植保土肥、畜牧兽医、果树茶叶、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种植业、畜牧业、特产业相结合的综合性农业研究机构,是全省农业科学的最高学术机构和研究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院属各研究单位开展农业科学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高我省的农业科学技术水平。
(二)组织院属各单位对我省农业资源、生态资源等进行综合性考察、研究、试点,积累科学资料,为国家、省有关农业和经济发展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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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现有科技人员1000人,高级职称科研人员419人,博士360人,专技二级岗17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1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0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3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名,新世纪高层次人才第一层次4人、第二层次16人。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拥有岗位专家10人、综合试验站长18人。
1月26日,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曹兴国、副处长龚经海一行来我院调研省属高校院所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工作。院科技处负责人、计财处负责人、研发团队项目负责人代表、相关科技和财务管理人员参加了座谈,院长喻大昭、副院长夏贤格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主要围绕对接省政府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十条”(鄂政发[2013]60号)和省财政厅王文童厅长关于创新省属高校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政策的“五点设想”,完善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创新横向科研经费制度,再造省属高校院所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简化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流程,明确省属高校院所、研发人员在科研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责任和相应权利义务,激发省属高校院、研发人员开展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两个积极性等方面展开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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